為進一步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管理工作,防范化解地方金融組織風險,凈化地方金融組織行業發展環境,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金融組織監管的通知》(金發〔2024〕8號)的認定條件,我辦于2024年11月開展了轄區內經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批準或納入名單制管理的地方金融組織“失聯”“空殼”機構排查認定工作。現將轄內“失聯”“空殼”地方金融組織名單進行公示(附后),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我辦反映。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聯系電話:0517-80910411
盱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