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蘇財教〔2024〕2號、蘇財教〔2024〕35號、蘇財教〔2024〕39號、蘇財教〔2024〕82號等文件要求,本學期我縣繼續將各學段在籍學生信息和縣相關部門數據進行比對,并結合全國系統、省系統下發和各校(園)全面摸底排查情況形成受助名單。現將2024年秋季學期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政府資助、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學校(含中技)國家助學金經費指標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校(園)應根據《江蘇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蘇教助〔2019〕1號)、《江蘇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28號)和《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實施細則》(蘇教助〔2021〕1號)等文件開展資助工作,嚴格執行認定程序,規范實施資助管理。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原則,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正、透明、規范;確保原建檔立卡、城鄉低保、殘疾、孤兒、特困救助供養、困境兒童、邊緣易致貧、低保邊緣戶、支出型困難、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優撫對象和因公犧牲警察子女、困難職工子女及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應助盡助。
二、資助標準和比例。
1.學前教育政府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學期500元;2.義務教育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非寄宿生每生每學期500元、寄宿生每生每學期625元、低保及原建檔立卡學生為7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學期625元、寄宿生每生每學期750元、低保及原建檔立卡學生為1000元;3.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學期1000元;4.中職國家助學金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學期1000元。
向各校(園)下達資金時,綜合考慮了城鄉差別因素和各校(園)的數據比對和摸底排查情況,按各校認定的實際困難人數進行資助。各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和學生困難程度分檔資助。
三、各校(園)要加強宣傳,增加透明度。讓每位家長和學生了解國家資助政策。要認真做好申報和審核工作,相關材料及時報局資助中心匯總,待縣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后及時打卡發放至學生(或監護人)銀行賬戶(建議使用社保卡賬戶)。
四、各學校要按照所下達的指標填寫《盱眙縣2024年秋季學期政府資助助學金統計表和明細表》(紙質表一式兩份,教體局和學校各一份),以適當方式公示,在規定時間報局資助中心,電子稿使用安全U盤現場報送,不得網絡傳輸。
五、請各單位認真整理學生資助相關數據,專人負責資助業務和檔案管理,并按時將政府資助信息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系統和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確保數據準確、信息安全,同時做好社會資助、學校資助、發展型資助育人等相關工作。
附件:盱教體發〔2024〕72號 附件1-4學前義教高中中職資助經費.xlsx
盱眙縣教育體育局 盱眙縣財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